9部门征意见: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
中新经纬3月18日电 “生态环境部”微信号18日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编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
严格落实机动车合规达标排放要求方面,《意见》提出,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于当期上线排放检验。对于经依法查实违法排放且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停止执行上述政策。
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车辆排放监管。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
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筛查货车违法排放问题线索。对于逾期未维修治理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检验中重点查验相关问题情况,并溯源车辆相关运输公司(或个人)、相关排放检验机构。
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建立严重违法机构退出机制,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认定标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检验资质。
加强问题车辆排放维修治理监管。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鼓励车辆排放维修工位加装视频,记录车辆维修过程。规范汽车排放维护修理,避免虚假维修。
此外,《意见》还明确支持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推进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的报废更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和货车监管平台,建立AI分析模型,精准识别机构弄虚作假、货车弄虚作假和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溯源超标车辆相关生产企业和机构。(中新经纬APP)